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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面签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生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订《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贷款提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需与中国银行签订《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贷款提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我校协助中行组织开展面签会。

  会议名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面签会

  参会对象:2015年至2016年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时间: 201892514:00-16:00

  地点:主楼E204

  要求:

  1、必须本人参加,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卡)、黑色签字笔。

  2、请务必按时参加,确保贷款正常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