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奖学金名额根据学信网的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学籍注册数进行分配,2019年度我校无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和三等奖2名。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审批意见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10:00前将以上评审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13室)。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准备3分钟的自我陈述PPT,命名方式:姓名+学院+手机号。各学院汇总本院所有申请学生PPT材料并于12月19日16:00前发送至51102247@ncepu.edu.cn,命名方式:xx学院2019年港澳台侨奖学金答辩。
附件:1.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审批意见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