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之星”
“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激励引导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岗期间学本领、长才干、优能力、做贡献,鼓励勤工助学指导教师深入开展育人工作,营造良好资助育人工作氛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选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之星”和“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流程
(一)评选“勤工助学之星”
1.评选对象
全体勤工助学在岗学生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能服从用工部门的正常工作安排,获得部门师生的认可;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纪律处分;
(6)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较出色地完成用工部门交办的工作;
(7)积极参加学校和用工部门组织的勤工助学培训,积极做好勤工助学工作记录;
(8)评选年度内在岗时间不少于6个月,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3.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勤工助学之星”50名。各用工部门按部门岗位数的5%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人选,岗位数的5%达不到1名学生的部门可推荐1名人选。
4.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自愿参加评选的学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对照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撰写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重点突出勤工助学工作事迹和个人成长成才收获(字数不少于1000字)。
学生打印《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将电子版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图片、视频等添加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勤工助学之星+部门+姓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至所在用工部门。
(2)用工部门推荐。用工部门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推荐“勤工助学之星”人选。推荐名单应广泛听取所在用工部门师生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表》上填写部门意见,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组织评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确定“勤工助学之星”评定名单。
(4)颁发证书。
(二)评选“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
全体勤工助学指导教师
2.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主动关心勤工助学学生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积极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3)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主动通过各类育人活动和技能培训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4)评选年度内累计担任本用工部门勤工助学指导教师6个月及以上。
3.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10名。
4.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自愿参加评选的指导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照勤工助学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围绕勤工助学育人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重点突出指导帮助勤工助学学生成长发展的先进事迹、典型育人案例或创新做法(字数不少于1000字)。
指导教师打印《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将电子版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图片、视频等添加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部门+姓名”,与纸质版材料一同交至所在用工部门。
(2)用工部门推荐。用工部门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人选。推荐名单应广泛听取所在用工部门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表》上填写部门意见,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组织评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确定“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评定名单。
(4)颁发证书。
二、其他要求
各用工部门在评选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推荐,广泛听取本用工部门师生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6日16:30前将“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申请材料和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01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培豪
联系方式:010-61773060
联系邮箱:90510151@ncepu.edu.cn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5日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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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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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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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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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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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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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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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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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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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作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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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勤工助学 通识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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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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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评与工作感想(500字) |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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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评价 |
请从学生的日常工作态度、待人接物能力、工作技能提升、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评价。
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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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意见 |
是否同意推荐 是 □ 否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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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是否同意授予该生“勤工助学之星”称号 是 □ 否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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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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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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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指导教师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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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指导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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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育人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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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工作总结及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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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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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