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规定,2021年起,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扩大至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将我校2021届毕业生申请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1)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毕业时自愿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2、地区的界定:
北京市边远山区是指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延庆区: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密云区: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边远山区范围将根据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边远山区范围若发生变化,对已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不受影响,包括因漏报错过当年申请时间的同届毕业生。
3、基层单位的界定:
(1)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北京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上述企业应为国有性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界定,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4)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符合本条款(1)或(2)均可申请,但应有正式编制。
4、资助金额及年限标准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对于中高职、专升本、本硕博连读的毕业生,按照就业时毕业学段的学制年限计算。
北京市对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并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从毕业生就业或定岗的第2年开始,按照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总额的33%、33%、34%的比例,3年补偿代偿完毕。
二、工作安排
1、 个人申请
8月12日-9月2日,毕业生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各学院。(暑期暂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件人高鹏翔 电话18801118380)。
2、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2份(详见附件1);
(2)《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材料中需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如无相关内容需另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首页,工作年限相关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 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
(4)《补偿代偿委托书》原件1份(详见附件3);
(5)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手写姓名、身份证号、最新手机号码);
(6)北京建行储蓄卡的存款凭单1份、建行储蓄卡(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手写户名、卡号);注:银行卡必须为建设银行储蓄卡,优先华北电力大学学费划扣关联卡;存款凭单须到银行柜台办理(存一元钱即可,ATM机打印的凭单无完整卡号,无效);注意保存建设银行储蓄卡,4年内不要销卡。
3、审核及报送
学院审核及材料报送:学院在9月3日至9月10日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到学校财务处学生事务科(主D303),核对学生学费缴纳情况,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只有确认已缴纳齐全部学费的毕业生方可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9月10日16:00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所有申请材料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详见附件2)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huadianzizhu@ncep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整理汇总,并按照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
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毕业生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为保证申请材料邮寄安全,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
3、申请北京边远山区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的同学请加QQ群798757734,咨询相关事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