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华电校学〔2021〕16 号)文件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经学生自愿申请、设岗单位面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等选聘环节,完成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现将聘任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聘任结果发布后,受聘研究生与聘任单位于10月4日前完成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签订工作,聘期从2022年10月-2023年9月(寒暑假除外)。相关聘任材料由各单位信息员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
2、聘用单位要指派专人指导助管工作并进行考核,切实做好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根据实际从事的工作小时数计酬,但计酬时长每周不超过 10 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 40 小时。
3、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研究生助管,设岗单位可按规定提出更换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选派。对于不适合研究生助管从事的工作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
4、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各设岗单位信息员每月20号前将考核月报表(附件3)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考核合格者按月发放岗位津贴。
2022年9月28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