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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经比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和生源地贷款申请名单后,分发各学院

1.需要学院进行的工作:

通知名单里学生加QQ华电校园地助学贷款(群号716041654);备注为“已通过困难认定,待签署合同”和“已退回,待修改”的学生,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关操作。

反馈名单里所有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报到情况(表中填写)电子版发cy@ncep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由副书记签字于101816交至教二423

反馈名单里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出具纸质说明(无模板,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学号、学院是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加盖学院公章由副书记签字于101816交至教二423

2.需要学生进行的工作:

QQ

名单中所有通过学校审核收到中国银行发送短信的学生1018,将中国银行发送含有入学验证码短信截屏录入学工系统-校园地贷款-贷款信息-贷款材料并将其他带有星号的必填项填写完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