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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2018届毕业生寄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岗证明》材料的通知

为确保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毕业生按照要求报送在岗证明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请2017届和2018届获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同学于524日前将《在岗证明》(详见附件)寄送至华北电力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尚未收到2018届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批复,请相关同学提前准备在岗证明,一并于524日前提交,届时资助中心将根据教育部批复结果进行上报。

  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处

  邮编:102206

  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亦嘉

  办公电话:010-61773405

  备注:请务必用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寄送材料必须为原件(一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4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