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 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华电校研〔2021〕16号)文件规定,学校面向所有学制内档案已转至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岗位,并发放助研、助教岗位津贴。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申请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符合条件的2023级博士研究生。
二、岗位工作要求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博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岗位工作,主要协助导师从事科学研究,参与项目研发、课程教学以及硕士研究生指导辅助工作。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博士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助研和助教岗位。经学生本人申请并获批准后每年分10个月发放。
三、申请审批和考核管理
1、申请审批
博士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同意,由学院审核汇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岗位津贴发放表,提交财务处发放到学生本人。
2、考核和管理
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申请实行一次申请,学制内考核合格者自动续聘的方式。学校组织学院于每学年末,对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主要由导师负责。导师可在所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助教岗位助学金总额范围内提出调整或停发意见,实行动态管理。学习期间若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不能完成岗位任务,导师可随时提出调整或停发意见。
四、有关具体工作安排
1、请符合条件并愿意协助导师从事助研、助教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后交至各学院审核。
2、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和《2023级博士研究生助研和助教岗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1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命名发送到50602615@necp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