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综合素质能力,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升,增强自身竞争力,促进就业发展,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翱翔计划”本科生发展型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本学年“翱翔计划”以学生个人申请立项的方式开展,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经学院、学校审核批准后,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实施,学校对批准的项目提供经费支持,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申请对象
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资助项目
本期资助项目共3类,每名学生限报1项,申请学生应该符合该项考试的报名条件。
序号 |
项目类别 |
结项标准 |
资助标准/元 |
1 |
2025年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
通过目标院校笔试复试,被录取 |
1000 |
2 |
2025年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 |
通过目标岗位笔试复试,被录取 |
1000 |
3 |
资格证书类考试 |
通过目标考试取得证书或获得资格,通过部分考试资助金额减半。 |
1000 |
注:本期资格证书类考试包括1、教师资格考试;2、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翻译专业资格考试;4、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四、申请立项程序
1.申请学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到学院。
2.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帮助学生进行目标和内容评估,认为符合需求、合理可行的项目请填写意见。学院汇总拟推荐项目(附件2),并按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序,于10月29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学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及过程管理。
五、项目管理
1.可行性评估:学生在申请项目前应充分了解相关考试规定(包括考试及公布成绩时间是否在项目期、部分项目对学生年级的要求等)、难度水平及自身基础,项目切实可行方可申请。
2.中期检查:考研、考公笔试成绩通过,收到目标院校及单位复试通知视为中期检查通过;考证项目中期检查通过标准根据申请实际另行通知申请人。中期检查通过发放资助金额的50%。
3.结项安排:结项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达到结项标准支付资助金额剩余50%。实施期限内学生完成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4.项目变更:项目一经批准,学生须按计划实施,如因故导致项目中途终止的,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经费管理:项目支持经费应用于学生实施项目的必要开支(报名费、复习资料费等),经费预算遵循实用、节俭原则。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学生应留存好各项费用开支的有效票据凭证(电子版),以备项目验收时检查。如发现未按计划有效执行,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收回全部资助资金。
6.活动安排:申请项目的学生需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新生经验交流活动,协助学院开展新生适应性帮扶活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1773060
电子邮箱:huadianzizhu@ncepu.edu.cn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
2.华北电力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