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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所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1、就业毕业生还款确认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可按需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系统内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请留意审核结果。

 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的需要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续贷的也需要做毕业确认。

 2、读研毕业生展期

 借款毕业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证明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建议在贴息截止日前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和操作流程以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3.在校生续贷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学生可以自行选择签订合同的方式:在线提交申请后,学生可以选择“在线签订合同”或者“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并可以根据需要对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调整。

 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申请审核并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需保管好验证短信信息,等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进行回执录入工作。

 二、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毕业确认、展期或续贷。

 三、 注意事项

 1.所有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或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还款事宜,以免造成逾期。

 2.重视个人信用管理,毕业后认真履行按时足额还款义务,树立良好的个人诚信。

 3. 提高安全意识,以上相关工作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学校和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相关事宜,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10-61773028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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