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三助一辅”的人才培养功能,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 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以及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华电校学[2021]1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2027 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需求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设置要求
1.基本原则
助管岗位是指根据单位人力资源补充和研究生培养的双重 需求,研究生协助学校教育教学、党政机关、教辅管理等部门开展一定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生担任助管工作符合研究生培 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培养功能为主、 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设置助管岗位,同时承担对研究生助管的指导职责。为研究生提供能力训练,提高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
2.申请流程
校内各党政机关、教育教辅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 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以部门为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各学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助管岗位,由学院负责人同 意后,以学院为单位提出岗位设置申请。经学校人事处和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确定岗位后,组织实施。
3.聘期和工作量
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年(寒暑假除外)。研究生助管应有一定的工作量和时间投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10 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总计不超过40 小时。
4.助管岗位津贴标准
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小时14元。
二、工作安排
1.报送方式
各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填写 “2026-2027 学年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 423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50602615@ncepu.edu.cn邮箱。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61773405
2.截止时间
2024年9月7日
三、其他说明
1.在上一学年已获批准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的部门,本学年如需继续设置,需重新申报设置岗位。
2.校内各职能部门已经设置的助管岗位数量原则上不新增。 各学院已经设置的助管岗位数量原则上不新增,在学院内统筹 安排。
3.要新设助管岗位的部门,需提出申请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将根据当年助管岗位津贴预算规模和申请新设岗位的部门具体需求情况,确定是否新增相应岗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