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四学生请在6月15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可按需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一至大三的学生需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毕业确认或续贷。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相关事宜,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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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