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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2015届毕业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如下:

一、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需与中国银行签订还款协议,我校协助中行组织开展还款面签会。

会议名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面签会

参会对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

时间:  2015年6月3日14:00

地点: 主楼B201

要求:必须本人参加,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存款凭条、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注意:请务必按时参加,确保毕业后还款的顺利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前往,需自行联系银行进行办理。

备注: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西三旗支行;

2.银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新龙大厦北侧一层(京藏高速西三旗桥的东北角,苏宁电器北侧); 

3.银行负责人电话:82929183 李经理;

4.乘车路线:由学校出发到京藏高速西侧乘坐670、345慢等到“西三旗桥南”下车,向北走过路口,到路口北侧。

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6月20日之前上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并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签字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加盖公章。

借款学生由本科考入硕士,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硕士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县中心老师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    联系我们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相关事宜,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教二楼415室

办公电话:61773028/61773029

公共邮箱:zzzx@ncepu.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