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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2016届毕业生寄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在岗证明》材料的通知

为确保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毕业生按照要求报送在岗证明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请2015届第一批和第二批、2016届第一批获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同学于5月15日前将《在岗证明》(详见附件)寄送至华北电力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6届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批复名单暂未下发,因此《在岗证明》的寄送名单及时间将根据批复下发的情况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处

邮编:102206

收件人: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电话:010-61773029。

备注:请务必用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寄送材料必须为原件(一份)。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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