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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兼职教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谢羲教授及其夫人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李执芬教授,一次性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壹拾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六万元用于资助家庭贫困本科生)。根据捐赠人意愿,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现将特殊困难补助的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资助标准

(一)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注册2013级、2014级、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6)原则上优先低保和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助学金分为两类:一等补助1000元,二等补助500元,院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二、补助金分配原则及分配情况

(一)补助金分配原则

以2013、2014、2015级在库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2016级预认定人数总和为基数折合比例进行分配。

(二)各院系补助金分配情况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2万元;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1.0万元;

经济与管理学院:1.1万元;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1.0万元;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名:0.4万元;

外国语学院:0.1万元;

数理学院:0.2万元;

可再生能源学院:0.7万元;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0.3万元。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参照申请条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递交纸质版《华北电力大学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学院评审。学院审查申请资格并于9月23日前按规定名额评选出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将《华北电力大学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和《华北电力大学特殊困难补助备案表》(纸质版)于9月29日上午10:00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教二楼415室,61773029)。

  3、审核审定。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提请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将这笔善款用好。特别是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完成申请,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ncepu.edu.cn。电子版学生名单按照年级、班级排序,字体为宋体10号。

 

 

 

 

学生处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