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新学期校内各部门需要,现将2014-201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的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学校面向广大在校学生组织校内勤工助学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基本条件如下:
学习认真刻苦,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学校关于校内学生勤工助学有关管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
应聘学生下载并如实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意愿部门的面试地点投递申请表,参加面试,每人需填写一个申请表。申请表见内网—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武装部)—学生资助—下载,也可见附件一。
备注:《华北电力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中岗位申请一栏可到招聘现场根据各部门的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进行填报。
(二)现场招聘
应聘学生应携已填好申请表、个人课表(纸质版)到有意愿的部门排队参加面试,各部门将根据报名、面试的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录用。招聘会后,是否被录用的具体信息将在招聘会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以短信的形式发至学生个人联系方式。招聘会现场未录满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申请学生所填报志愿,对未录用人员与未招满部门之间进行调剂安排。
招聘时间:8月28日(周四)12:30
招聘地点:科学会堂(大学生就业之家)
(三)培训与上岗
学生资助中心和用人部门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新上岗学生的录用和岗前培训工作,10月1日后正式上岗。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周保证有3个时间段的课余时间。(课程1-4节为1个时间段,5-6节为1个时间段);
(2)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者需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勤工助学,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退出勤工助学工作时,需提前15天告知部门和学生资助中心。
(3)原则上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岗位信息具体见学生资助中心岗位信息发布。
(4)参加应聘的学生务必填写个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及时回复,并及时到录用部门与相关老师联系。
(5)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补贴发至勤工助学相关的账户中。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9元人民币,正式上岗前的勤工助学补贴照常发放。
(6)录用工作结束后,各勤工助学部门所有勤工助学同学(包含留岗的和新到岗的同学)填写《学生勤工助学推荐表》,收齐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415室)。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