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毕业生按照要求报送在岗证明材料,具体信息如下:
请2012届第一批和第二批、2013届第一批获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同学于5月15日之前将《在岗证明》(详见附件1)寄送至华北电力大学学生资助中心。2013届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同学根据3月底的批复结果寄送《在岗证明》,未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格的同学无需寄送。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处
邮编:102206
收件人: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电话:010-61773029。
备注:请务必用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寄送材料必须为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