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10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时间
各院系于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公示一天后,10月31日下午2:00之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教二楼415办公室,61773029,zzzx@ncepu.edu.cn)。学生资助中心完成评审工作,公示5天。
三、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填表说明认真组织学生填表,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处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