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已办理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尽快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各省录入回执的时间有限制,如未按时办理,将取消贷款资格。
收取时间:每周四下午1:30-4:00
地 址:教二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