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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各院:

已办理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尽快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各省录入回执的时间有限制,如未按时办理,将取消贷款资格。

收取时间:每周四下午1:30-4:00

地    址:教二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