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3-2014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统计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详细填写《校内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13年8月28日(周三)前交到教二楼415,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上学期录用的学生,若这学期继续留用请在《校内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下面空白处注明该信息,并到资助中心(教二415)领取部门所有申请人数的学生勤工助学推荐表,待空岗补齐,将所在部门学生的《学生勤工助学推荐表》收齐后一起提交。
二、申请人数栏内请填写本部门申请岗位的数量(包括留用人数)不能超过上一年总人数。如确需增加岗位,请写详细申请报告。各部门的空岗学生一律由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院系推荐学生,用人单位和学生资助中心共同面试招聘。
三、每个岗位工作时间每月原则上不能超过40个小时,从本学年起,各部门报送考勤须上报学生实际工作的小时数。
四、本部门所确定的勤工助学信息员(老师)须在表中签字并严格考核学生工作情况,每月23日根据工作情况上报考勤表(如逢节假日请提前上报),我中心将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五、若校内部门录用所管辖社团的成员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则只发放该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所参加社团工作在年度综合测评中不予以加分,或在年度综合测评中给予社会工作加分,但不发放其勤工助学补助。二者只能选其一,并在《校内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中签字承诺。
六、所有在岗勤工助学学生的工资全部以打入中国银行银行卡的方式进行发放。
七、未报送2013年7月、8月(6.23-8.22的考勤)勤工助学考勤的部门请报送考勤。
联系电话:61773028
联系人:李一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