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华电校学〔2021〕16 号)文件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经学生自愿申请、设岗单位面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工系统审批等选聘环节,完成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现将聘任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聘任结果发布后,受聘研究生与聘任单位于10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签订工作,聘期从2023年10月-2024年9月(寒暑假除外,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后即失去助管身份,不再聘任)。相关聘任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
2、聘用单位要指派专人指导助管工作并进行考核,切实做好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根据实际从事的工作小时数计酬,但计酬时长每周不超过 10 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 40 小时。
3、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研究生助管(如学生出现违纪或其他不能担任助管的情况),设岗单位可按规定提出更换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选派。对于不适合研究生助管从事的工作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
4、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各设岗单位负责老师每月20号前在学工系统——研究生助管——薪酬管理模块录入本单位学生工作时长及薪酬劳务,并在对应处上传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考核表(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需线下报送。审核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工系统内填报数据发放岗位津贴(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