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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管聘任结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华电校学〔202116 号)文件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经学生自愿申请、设岗单位面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工系统审批等选聘环节,完成了2023-2024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现将聘任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聘任结果发布后,受聘研究生与聘任单位于108日前完成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附件2)签订工作,聘期从202310-20249月(寒暑假除外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后即失去助管身份,不再聘任)。相关聘任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二楼423)。

2、聘用单位要指派专人指导助管工作并进行考核,切实做好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根据实际从事的工作小时数计酬,但计酬时长每周不超过 10 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 40 小时。

3、对于不能胜任岗位的研究生助管如学生出现违纪或其他不能担任助管的情况),设岗单位可按规定提出更换申请,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选派。对于不适合研究生助管从事的工作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

4、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各设岗单位负责老师每月20号前在学工系统——研究生助管——薪酬管理模块录入本单位学生工作时长及薪酬劳务,并在对应处上传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考核表(附件2)照片或扫描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需线下报送。审核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工系统内填报数据发放岗位津贴(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