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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所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在校生续贷申请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1、就业毕业生还款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请在615日之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联系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申请,可按需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619在系统内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请学生留意审核结果。

2、读研毕业生展期

借款毕业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及还款信息变更,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具体申请材料和操作流程以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3.在校生续贷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在6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学生可以自行选择签订合同的方式:在线提交申请后,学生可以选择在线签订合同或者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并可以根据需要对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调整。

本次续贷增加了手机验证流程,为了确保续贷申请流程顺利进行,续贷申请前,需要对手机号进行验证。同时增加了身份认证环节,为了确保续贷申请的有效性,需要在申请续贷过程中,使用手机在支付宝APP上进行身份认证。

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申请审核并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需保管好验证短信信息,开学后等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进行回执录入工作。

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办理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630日前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毕业确认、展期或续贷。


请所有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或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还款事宜,以免造成逾期。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相关事宜,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教二楼423

办公电话:010-61773028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