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从2011年秋季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役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
二、服兵役退役士兵相关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华北电力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评审,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资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资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资助申请流程